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虻ノ挥Χ钥忌恼翁取⑺枷肫返伦鞒鋈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蚬ぷ鞯ノ坏目忌蛏嫌伤舻南缯颉⒔值腊焓麓?,各省级招委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
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蛑伟补芾泶ΨG仪榻谘现亍⑿灾识窳?,尚在处罚期内的。